根据《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》(人职发[1993]1号)和《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人厅发[2004]45号)文件相关规定执行,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、遵纪守法且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,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:
1、取得高中以上学历,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。
2、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《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人厅发〔2004〕45号)文件精神,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,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,需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(如学生证等)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,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。
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,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报考当年的12月31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