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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月自考温馨提示

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4728次 发布时间:2019-01-04

本周末自考学生将迎来19年的第一次考试,本次考试注意事项及准备为以下:

【华培教育自考温馨提示】

考试时间:1月5日至6日(具体时间根据教务老师通知参考)
考试地点:四川长江职业学院2教507教室
【提示一】
做好考前的充分准备
1、考生要妥善保管准考证(准考证考试当天教务老师分发给学生,所以学生提前到考室点)身份证、考试用文具。
2、考生要落实出行方式和交通路线,科学合理安排出行线路,保证提前到达考点,熟悉所在考点考试环境,并确认自己所在的考场位置。避免因天气、交通堵塞等因素耽误考试。
考点路线:乘坐地铁4号线至来龙站A出口前行几步即到(四川长江职业学院)
【提示二】
进入考场时自觉接受安检
1.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,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。进入考场时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进行检查。
2.禁止考生携带通讯工具(含手机)、各种书籍资料、印刷材料以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参加考试。
3.考生入场前,要自觉将禁止携带的物品放到考场外的“禁带物品放置处”,“禁带物品放置处”仅提供放置不负责保管,寄放的电子设备应关闭好。
4.考生入考后,通常不允许再走出考场。确需再出考场的,须经监考员同意并陪同,进入考场时必须再次接受违禁物品检查,严禁考生随意进出考场。
【提示三】
按照要求进行作答
1、考生按照规定答题区域进行答题,不得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。
2、保持试卷面清洁,不折叠、不破损。
【提示四】
自觉遵守考试纪律
1.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。开考15分钟后,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。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才可交卷,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行续考。
2.自学考试、成人高考和普通高考一样,属于国家教育统一考试,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改案(九)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及《考场规则》,掌握相关内容,遵守考试纪律。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者,将严格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进行处理,出现“组织作弊”、“为他人提供考试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”、“向他人非法出售考试试题答案”、“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”等触犯法律者,将遵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》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严肃处理。
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老师。
【特别提示】
考试:答题时沉着冷静,保持卷面整洁,字迹端正,要迅速将试卷从头到尾看一遍,摸清题情,看哪些题型比较熟悉,哪些题目比较简单。一旦答卷铃响,立即答好简单、熟悉的试题,对较新颖的综合题,审题要慢、细,先慢慢回忆、检索解题信息,寻找突破口,找到线索后,迅速书写解答要点。主观题能多写就多写,实在回忆不起知识点,可以借客观题寻找线索答题,切记作答内容要答与科目相关的知识。
  • 电话:028-84505055
  • 总校: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蒲草路1800号3栋附309、310号
  • 市内报名点: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二段6号附1号龙信大厦二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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