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学考试的学习媒体包括:自学考试大纲、教材及辅导资料。全国考委和省招考委每年面向社会公布开考计划,对每门课程使用的教材都有明确规定,公布了教材名称、版次、作者、出版社等信息,考生可按公布的考试计划和自己报考的专业,通过所在县(市、区)自考办或高校自考办购买适合自己的学习媒体。为保证全体考生及时得到正版的指定教材,防止盗版和避免考生错用教材,自考教材实行系统内部供应。全国考办、省考试院、市(州)招考办、县级招考办和高校自考办等为自考教材供应的主渠道。
考生本人凭《准考证》、《身份证》、《考试通知单》参加考试
我国的高等教育分为普通高等教育、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几种形式。参加高考或成人高考、成绩优秀的,可取得进入普通高校或成人高校学习、接受高等教育的资格;而参加自学考试接受高等教育不需要通过入学考试,考生可自主选择专业报名参加课程考试。按照专业考试计划要求,全部课程合格、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,即可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,国家承认学历。
凡在我国境内居住或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以及港澳台同胞、海外侨胞,不受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种族、信仰、职业、身体健康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,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,自由选择专业,报名报考参加我省自学考试。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(如公安管理专业、监所管理专业等),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报名报考。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,必须在本科毕业前,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(含专科)以上的学历,方能取得本科自考文凭。
高等教育自学考试(简称自考)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,是个人自学、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。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。考生按照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完成学业、思想品德鉴定合格,可获得毕业证书,国家承认学历。目前除台湾省外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(包括军队)均已开考,是我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。